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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老年公寓,大唐盛世的养老制度
发布时间:[2016/6/19]  阅读:105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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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话说某一天,中原腹地的某个村子,突然热闹非凡。当地官员正走街串户,逐一向老人送上米面、衣物。在患有脑中风的鳏寡老人王老五家,官员向陪护男子亲切询问了老人的病情,并嘱咐陪护照顾好老人……事实上,这是唐朝养老的一种模式。按唐朝规定,朝廷赏赐给老人的各种生活物品,当地官员必须亲自送到老人家。
对老人而言,生活在唐代还是比较幸福的,因为那时的养老模式已经基本上实现让官员和老百姓都满意。不仅官员退休的待遇超过前代,老百姓的养老也基本不成问题。
   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?
    首先是人口基数少。根据墓志及众多史料测算,唐朝的人均寿命大概在57岁左右。这也就意味着,唐朝的老人其实并不多。据测算,唐朝人口约为5000万,而老人基本在270万左右。唐代国力强盛,老人又少,养老相对来说就不难了。
    唐朝府兵制度规定,对那些照顾老人的儿子,可以免除兵役。唐朝还设立了“给侍”制度,以法律的形式强制保障老人的养老问题。如天宝八年(749年),唐玄宗曾下令:“天下百姓七十五以上,妇女七十以上,宜各给一人充侍。”这种角色叫“侍丁”,是专门侍奉老人的。开元二十五年(737年),《户令》规定:“诸年八十及笃疾,给侍一人,九十二人,百岁三人。皆先尽子孙,次取亲邻。”或是儿女、或是近邻,或是陌生人,如犯人。其中的陌生陪护是唐朝独有,此举堪称社会化养老的鼻祖。
    唐朝还禁止子女与父母分居,同时对那些人口众多且同居和谐的地区进行表彰,类似“寻找最美孝敬乡村”等等,在当时叫“仁孝乡、旌义里、敦俗乡”。
    此外,每年秋天,国家举行隆重的养老礼活动,皇帝亲自参加。接着,各地方还会有各种乡饮酒礼。仪式之外,还有发实物,如皇帝即位、出游巡视、祭祀典礼、册立皇后、立太子、出现祥瑞等,每次都会向天下老人赏赐。如贞观二十三年(649年)五月,下了一场甘雨,太宗大喜,“赐天下八十以上栗帛”。据统计,唐太宗在位的23年间出外巡幸高达27次,每次都要颁布养老诏敕。具体赏赐多少,并没有特别的规矩,少则可供老人享用一个月,多则半年,甚至一年。具体赏赐物品种类,多达几十种,多是粮食、生活用品、纺织品或是农耕用具,甚至还有拐杖。
    物质赏赐之余,还有精神封赏,比如给老人授予虚职,以示尊敬。弘道元年(683年)二月,“大赦天下老人,百岁以上者扳授下州刺史,妇人板授郡君,九十以上者板授上州司马,妇人板授县君,八十以上板授县令,妇人量赐栗帛。”这对一辈子都没混上个一官半职的人来说,是莫大的安慰。
    唐朝还有养老院,名曰“病坊”,专门收养老人,基本依托佛教的寺院而建,不过总数并不多。到了宋朝,各种名目的养老院多了起来,而前面提到的陌生“侍丁”制度到宋朝以后就彻底消失了。
再说官员的退休养老,那时管退休叫“致仕”。唐朝规定,七十岁退休,退休后拿一半工资,即“半禄”。有一种说法是唐朝官员的退休工资与土地收入,是普通百姓家庭的2.5倍到60倍,哪怕是最低下限,仍比普通百姓高很多,但官员养尊处优惯了,也难免不够花。如从公安部长位置上退休下来的白居易,因为退休工资不够花,甚至要变卖家产。官员退休需要养老,在职官员也要养父母二老。对此,唐朝规定一旦父母年事已高,疾病缠身,久卧在床,朝廷准许官员将父母接到身边,或申请调换到父母居住地就职,甚至还可以申请待遇高的职位,以高薪孝养父母。
    唐朝养老的好日子直到“安史之乱”便被彻底打乱,连年的兵荒马乱让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。最有代表性的便是白居易的《卖炭翁》中描绘的:“伐薪烧炭南山中,满面尘灰烟火色,两鬓苍苍十指黑,卖炭得钱何所营?身上衣裳口中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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