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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来越多老年人要求子女“精神赡养”
发布时间:[2012/12/19]  阅读:20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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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(记者涂铭)“我没想到母亲把我告到了法院,而理由竟然是我很少回家看望她。”接到法院传票的柳斌对记者说。

  和许多年轻人一样,从事销售工作的柳斌经常加班。“写方案、打电话、拜访客户、和客户吃饭,不加班活儿永远也干不完。”柳斌说,每个月5000多元的房贷让自己像一个上紧发条的玩具停不下来。因此他少有时间回家看望母亲,也经常忘记给她打电话。

  柳斌母亲早年离异,早已退休,柳斌是她的独子。

  “儿子回家少,也不怎么打电话,有时候我只能和自己聊天。”柳斌母亲对法官说。

  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,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1.8亿人,人口老龄化已是中国不得不面对的现实。

  起诉书中,柳斌母亲提出的诉求是让儿子每月至少回家一次。“我一个月的退休金就有3000多,我不缺钱花,就想儿子经常回家瞧瞧。”柳斌的母亲说,自己只要求“精神赡养”。

  据了解,我国法院正受理越来越多的“精神赡养”纠纷。

  北京市延庆县法院2011年受理的51起赡养纠纷案件中,超过60%的当事人提出子女“每月回家一次”的诉讼请求。北京市的其他基层法院,近年来受理的“精神赡养”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加。

  “找点空闲,找点时间,领着孩子,常回家看看……”十多年前,在央视春节晚会上的歌曲《常回家看看》曾让许多年迈父母和忙碌子女落泪。然而,一些信奉“养儿防老”的父母发现,道德说教的力量不足以改变“现状”,他们开始诉诸法律,要求子女“常回家看看”。

  “空巢老人”们“精神赡养”的诉求得到了立法者的回应。今年,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该草案提出,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,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。

  这一度引发争议。网友“吴猪子”说:“现代社会生存艰难,更多人只能一年回一次家,一个电话,一份礼物,一个汇款单,难道你能说他不孝?”

  “即便是我们依法判决子女‘常回家看看’,但子女们不配合,判决该如何执行?”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法庭副庭长陈昶屹说。

  在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所长杜鹏看来,老人们的精神赡养是一个“系统工程”,需要立体的多层次的措施,比如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、更多的专业养老机构等,而不仅仅是一个硬性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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