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秋十月,丹桂飘香。昨日,株洲市石峰区民政局会议室里,到会人员一致同意筹办"株洲市三湘福星园老年公寓"。
株洲市三湘福星园老年公寓,是2011年5月投资180多万元,在原湘华学校的基础上,整体改造而成. 去年9月试营业以来,得到了株洲市和石峰区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,特别是得到了广大老人的认可,已初见成效。公寓虽然前段时间走过许多办证弯路,有过酸甜苦辣,但班子成员在院长王长征的带领下不气馁,勇往直前地朝着规范化的目标迈进, 终于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同意。
当天,株洲市石峰区民政局以株石民字(2012)44号文件形式,就作了具体批复, 内容有如下: 根据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笫19号令)和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意见》(湘政发{2012}19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同意筹办“株洲市石峰区三湘福星园老年公寓”。
希望你们按《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》,《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》和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认真做好房屋设施设计和筹备工作。筹办工作完成后,向民政局部门申领《社会福利机构设罝批准证书》。同时根据国家《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》和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运作和管理。
筹办申请表
民政局审批意见
民政局批复文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