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潭县三湘福星园老年公寓正式开院啦,欢迎老年朋友们入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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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手册
发布时间:[2011/8/29]  阅读:22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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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条件:
1、无传染病、精神病、生活尚能自理,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公寓(男满 60 周岁、女满 55 周岁)
2、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(指亲属、子女或单位负责人);
3、老人及担保人应熟悉服务合同、协议,履行其权利与义务;


入住准备:
请您在入住时携带:
1、老人家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;
2、老人家1寸免冠照片2张;
3、老人家生活必需品:洗漱用品、洗涤用品、床单被褥、换洗衣物、餐具等;
4、老人家医保卡及近期必需药品;
5、入住相关费用;


入院手续:
1入院前,申请人需填写老人入院申请表;

2、申请人持申请,与本公寓签订入院协议书,签订协议时需有担保人签名,担保人为事业单位的,需加盖单位公章;
3、入院老人或担保人可选择相应服务项目,并缴纳相应费用;
4、入院老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复印件,免冠一寸相片两张,同时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入院老人必须提供正规的医院身体检查单据。检查项目如下:
①三大常规;②肝功能HAA+两对半;③胸透。


入院须知: 
1老人入院时如实告诉病情。如遇入院老人的思想、生活或医疗等方面问题,担保人应积极协助院方作好工作。 
2入院老人的生活用品自理,个人家具、家电未经允许不搬入院内,谢绝带宠物入住。 
3老人在院入住期间如需临时外出,应向院方请假办理登记手续,或由担保人及其亲人陪同外出。

4、入院老人发生突发事件,担保人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通知的时间内到院,担保人未到之前,院方采取紧急措施。 
5入院老人应文明休养,维护公物爱院如家。 
6入院老人应遵守公寓制定的院民守则,积极争当优秀院民。

7、来客探望,要遵守制度,维护环境整洁安静;未经院方同意不得留宿。 
8如担保人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院方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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